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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6 10:16:34


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康行家用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康行家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通过汉滨区法院已2023年331日依法解除,安康行家公司在向我公司提供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期间的相关费用已2024年6月5日向汉滨区法院全额缴清。

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安康行家公司在向我公司提供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期间,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的合同关系与我公司无关。如安康行家公司在向我公司提供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期间,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存在未结款项的,请相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时与安康行家公司协商,并依法解决各自的债权债务事项。

特此公告。



陕西安康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