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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城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资产租赁招商代理公告

时间: 2025-06-16 06:06 作者: gx_admin

安康高新城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资产租赁招商代理公告


为加快安康高新城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管公司”)闲置资产盘活效率,现面向社会诚邀有意向的招商代理单位(以下简称“代理方”)进行合作,公告如下:

一、招商代理范围

(一)公园天街项目

1.基本情况:位于高新区学府路与秦岭大道交汇处,空置面积5279.75㎡,空置28间。

2.资产性质:商铺。

3.建议业态:茶艺、酒店、特色餐饮、文化创意、摄影等商业。

(二)数字化创业中心

1.基本情况:位于高新区安康大道与花园大道交汇处西侧,空置面积8623.35㎡,主要集中在东区20-26层。

2.资产性质:写字楼。

3.建议业态:企业办公、研发为主。

(三)高新万象

1.基本情况:位于高新区秦岭大道与汉江路十字东南角,空置面积2万㎡,主要集中在T2号楼的2-7层、20层、22层及T3号楼的3-7层、10-14层。

2.资产性质:写字楼。

3.建议业态:商务酒店、办公、研发为主。

(四)付家河56号楼商业

1.基本情况:位于高新区高新七路西侧,空置面积7370.46㎡,空置商铺31间,主要集中在2-3层。

2.资产性质:商铺。

3.建议业态:教育培训、办公、金融、社区配套等。

(五)小北街项目

1.基本情况:位于汉滨区小北街69号,规模为五层,空置面积3134.23㎡。

2.资产性质:商铺。

3.建议业态:社区食堂、社区康养、快捷酒店等。

(六)西北电子8#、9#楼

1.基本情况:位于高新区高新七路与新时代大道交汇处,高铁站前广场南侧,空置面积3.29万㎡,主要为8#楼。

2.资产性质:工业厂房。

3.建议业态: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现代金融等。

二、合作期限

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合作内容

根据商管公司发布的招租信息,代理方利用自身资源开展招商工作,寻找潜在客户,并协助商管公司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招商代理资格要求

代理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如“房地产经纪、商务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相关经营许可条件之一。

五、代理方工作流程

(一)代理方向商管公司引荐客户,需联系商管公司工作人员核实该客户是否已通过其他渠道登记。

(二)确认客户未登记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客户信息登记。客户信息登记确认后,代理方可带领客户进行现场看房,工作人员做好看房的服务保障工作。若客户需先现场看房的,可通过电话等联系方式核实,客户信息登记可后补。客户信息登记表由代理方与工作人员定期签字确认。

(三)现场看房后,若客户有租赁意向,代理方应协助商管公司与客户进行租赁洽谈、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支付等工作。

(四)代理方认定客户有效期限为30天,即从客户登记信息起30天内该登记客户为代理方客户,超过30天客户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该客户自动移出登记名单,归为无主客户,若代理方再次对接该客户,需重新登记确认。

六、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一)代理费

根据代理方推荐的客户与商管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计算代理费,具体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10万元以内的(不包含10万元),代理费为首年租金的5%;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10-20万元的(不包含20万元),代理费为首年租金的8%;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20万元以上的,代理费为首年租金的10%。

(二)支付方式

商管公司与代理方推荐客户完成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且商管公司收到承租人支付的首笔租金后,于次月1日向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上月计提的代理费至代理方指定账户。

七、合作过程中商管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招商业态、租赁单价、租金收取方式、免租期限等。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均有效,代理方可与商管公司签订《项目招商代理合同》,确立招商代理合作关系。其他未尽事项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九、请有意报名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供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我司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即可与我司签订《项目招商代理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915-2299778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西侧11层



安康高新城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